亞伯拉罕.林肯(1809-1865年),
他於1809年2月12日生於美國肯塔基州,
父親是一位木匠,母親在他九歲時去世了,
繼母是一位已經有三個孩子的寡婦,她堅持要林肯受教育,
可惜,他們家實在很窮,更本供應不起他的學費,他是靠自學的.
他從小就是爸爸的好幫手,他也會做很多的農事.
21歲,全家搬到了伊利諾州,
22歲,到了南方新奧爾良,看到黑奴制度的不仁道,
他下定決心要幫助黑奴.
25歲,考上律師,後來自己開了法律事務所.
他選上伊利諾州的州議員.
37歲,參選第三次,才選上國會議員.
51歲,當選美國第16任的總統,
56歲,連任成功,可惜,在那年看戲的戲院,被槍殺身亡.
當時的美國,因為南方是主張黑奴制度的;而北方主張解放黑奴的.
1860年,林肯當上了總統,而他是主張解放黑奴的.
所以,南方有七個州,宣布退出聯邦政府的.
1861年,林肯就任之時,南北戰爭就在此時引爆了.
1862年,9月22日頒布了”解放奴隸宣言”,
1863年,元旦這個宣言正式生效.
1863年,11月9日發表了有名的”蓋茨堡演講”,
裡面提出了”民有,民治,民享”的概念.
1864年,他又競選連任了.
1865年,4月9日,持續四年的內戰,終於結束了.
1865年,4月14日,他和夫人前往看戲,在戲院被槍擊,
4月15日傷重不治,而去世.
而凶手是來自南方的白人演員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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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你認為林肯的一生很順利,那你可能錯了,
林肯是一個”敗部復活”,”愈敗愈勇”最好的例子,
7歲,家裡沒有了房子,他開始打工
9歲 ,那位愛他的媽媽過世.
22歲 ,店員工作丟了,報考法律學校被拒絕。
23歲, 第一次參選州議員,結果落選了.
24歲 , 經商失敗破產,16年之後才還清.
26 歲, 已經訂婚即將步入禮堂,愛人心絞痛,死了.
28歲, 與另一個愛了四年的女子求婚,被拒絕。
37歲, 第三次參選才選上國會議員
39歲, 再參選國會議員,再敗。
41歲, 他四歲的兒子死了。
45歲, 競選參議員,敗選。
47歲, 爭取黨內副總統提名,只有一百多票,敗選。
49歲, 競選參議員,敗選。
51歲,終於當選為美國的總統.
他雖然失敗很多次,但是從來不放棄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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